3月16日,从天津市交通运输委获悉,日前,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为期一个月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专项检查顺利结束,共检查企业36家,现场整改9家,并对危险货物运输罐式车辆检车记录不齐全、未按照规定如实向从业人员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等行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此次检查,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
(一)集中治理未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未按规定对所属车辆进行检查维护、未按规定对所属车辆进行动态监控和未按规定对所属车辆派发危险货物运单等4类违规运营行为。
(二)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单位)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和装卸管理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上岗作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对企业组织开展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业务调度人员、动态监控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等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定期安全教育工作进行检查。
(三)对企业未建立车辆技术档案、档案不符合规定或未做好车辆维护记录,以及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车辆技术等级不达标等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违法行为进行检查。
(四)对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装载、充装前查验规定等情况进行检查,严厉打击危化品非法托运、违规装载(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悉,通过后期复查,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持续加强路面执法、联合执法,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运输重点领域,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对危化品违法违规运输行为进行长效治理,进一步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安全意识,筑牢思想源头的安全防线。
(新媒体责编:xmtq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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