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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辆公务车交通违法被通报

    3月26日至4月25日我市共查处酒驾醉驾242起。为切实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南昌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通报抄告工作方案》要求,南昌市近日通报了3月26日至4月25日需通报抄告的交通违法行为情况。

    根据通报,公务车和其他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车辆发生2起(含)以上违法未处理的共有7辆车,违法行为共15起。其他企业单位车辆(未处理总量前20家单位)发生2起(含)以上违法未处理的共有1889起。

    营运客车(出租车、公交车、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及驾驶员发生2起(含)以上违法未处理的共140辆车,违法行为共367起;营运客车驾驶员不礼让斑马线和抛洒物品的共43辆车,违法行为共43起。

    营运货车(危化品运输车)及驾驶员发生2起(含)以上违法未处理的共7辆车,违法行为共24起。

    工程运输车及驾驶员发生2起(含)以上违法未处理的共有4辆车,违法行为共12起。

    非机动车当月发生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的共569起。

    机动车抄告数据

    1.交通肇事致人死亡:11起。

    2.饮酒驾驶:131起。

    3.醉酒驾驶:111起。

    4.肇事逃逸:11起。

    5.无证驾驶:25起。

    6.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0起。

    7.不按规定安装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16起。

    8.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1起(其中,上道路行驶未悬挂号牌1起,准驾不符0起,不含饮酒驾驶、不按规定安装和故意遮挡号牌)。

    9.不礼让斑马线和抛洒物品:2254起。

    10.不服从交警管理并造成不良影响的:0起。

    交通违法起数前五名

    1.当月发生交通违法起数排名前五的机动车:共有违法行为96起,其中最多的有22起。

    2.当月发生交通违法起数排名前五的机动车驾驶员:共有违法行为45起,其中最多的有10起。

    3.当月发生交通违法排名前五的非机动车:共有违法行为205起,其中最多的有42起。

    (新媒体责编:xmtq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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