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云南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保腾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民警在保腾高速巡逻时,发现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着一辆云N牌照的轻型仓栅式货车,该车未开启双闪灯,车辆后方也没有摆放警告标志牌,行车道上时不时的有车辆快速通过,情况十分危险。
巡逻民警下车后立即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当民警走近一看,只见该货车车厢门大开,驾驶人正忙着从应急车道护栏外的一辆三轮车上往自己的货车上搬运货物,车上装运了满满一车蔬菜,三轮车上的货物已经搬了一半。民警见状,当即制止该名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货的危险行为。
经过民警询问双方驾驶人得知,该货车从腾冲开往德宏梁河方向,车上装载的是蔬菜。该车驾驶人事先和当地的菜农(三轮车驾驶人)联系好购买蔬菜,但因距离太远,为了节省开支便决定在高速公路上交易,选择了在高速公路上上货。
随后,民警对两名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该小货车驾驶人进行了相应处罚。当小货车驾驶人得知自己在高速路上上货的行为要付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代价时后悔不已,表示再也不犯这样的错误了。
高速公路停车驳货的危害:高速公路车速特别快,如果违停驳货,后方行驶的车辆不注意,那将是灭顶之灾。其次在搬运货物的过程中,货物不小心滚落到行车道上,也会给高速公路上其他的行驶车辆带来危险。
保腾交警提示:安全文明出行,合理拉载货物,莫为一时利益,至生命安全于不顾。(供稿/李申洪 李守瑞 李红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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