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一起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行为,及时消除了一起安全隐患。
7月13日下午15时40分许,该大队梅花中队民警在道县梅花镇棠下路口设卡执勤时,发现前面一辆行驶的三轮电动车驾驶员未佩戴安全头盔且后车厢违法加装了晴雨篷,民警立即上前依法拦停该车进行检查。经查,该车后车厢还坐着两人,车厢内还放了几个游泳圈。据驾驶员交代,她们3人是同村人,因为天气炎热,就相约一起去何宝珍故居旁边的河里游泳,为图方便,于是使用电动三轮车作为交通工具。民警将坐在后车厢里的2人叫下了车,拆除了非法加装的晴雨篷,对驾驶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向搭乘人员宣讲了三轮车违法载人、加装晴雨篷的危害性,提醒她们今后出行要搭乘合法车辆。随后,民警联系违法行为人所在村的村支书前来协同处理。(何斌 何湘荣/文)
(新媒体责编:caizhuo)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