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潭市安委办根据省、市有关安全生产“一月一警示”的要求,将湘潭市2015年至2017年同期(3月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予以警示通报,要求切实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
这次通报的三起事故,分别是2015年湘钢检修工程有限公司“3·4”坍塌事故、2016年嘉兴中煤重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3·16”物体打击事故,以及2017年湘潭市河东第二污水处理厂“3·26”起重伤害事故。
市安委办指出,以上三起事故都是工程机械管理不到位引发的事故,各有关单位尤其是使用单位要建立并落实工程机械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各环节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针对当前各企业已全面复工复产,市安委办要求各类企业严把复工复产方案关,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各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学习《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加强执法检查,倒逼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主动防范事故发生。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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