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安全警示

    港媒:中国交通违法者网上认错可免罚单

    交通违法行为轻微的电瓶车骑手只要在网络社交媒体(发朋友圈)认错并获得不少于20个点赞,中国西南部交警就不再追究其违法行为了。

    目前有超过10人参加过四川达州这一警方试点项目并通过社交媒体认错而免受处罚。达州交警队还在其微博账号上转发了上网认错的截图。有认错帖称:“我驾驶电瓶车逆向行驶被交警查获,我认识到自己违法了,希望大家引以为戒,现在交警电瓶车也在管。”这条认错帖获得28次点赞。达州警方称,免予追责仅适用于行人、自行车和电瓶车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借此让交通违法者能深刻认识自己的错误。一名交警对记者表示,当地的行人和电瓶车司机交通违法行为特别多,口头警告对制止违法行为一直难以起到效果。这名警员说:“大家都喜欢在社交媒体上让别人点赞,这种自我曝光有助于提高人们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关注度。”这名警员还表示,大家不要认为这样做意味着交通违法者躲避了惩罚,其实他们是受到了口头警告而免予缴纳罚款。

    (新媒体责编:wb001)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