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进“美丽南昌·幸福家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南昌市在全市范围内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为实行通报抄告制。昨天,政府部门通报了2018年4月1日至4月25日期间需通报抄告的交通违法行为。
38辆公务车交通违法被通报
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等单位车辆抄告数据方面,公务车和其他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车辆:发生2起(含)以上违法未处理的共有38辆车(违法行为共97起)。其他企业单位车辆(未处理总量前20家单位):发生2起(含)以上违法未处理的共有4650起。
出租车未礼让斑马线共19起
营运客车和营运货车抄告数据方面,营运客车(出租车、公交车、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发生2起(含)以上违法未处理的共514辆车(违法行为共1287起)。不礼让斑马线共19起,均为出租车;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共2起,均为出租车。
营运货车(危化品运输车):发生2起(含)以上违法未处理的共有2辆车(违法行为共5起)。
29辆工程车
有2起以上违法未处理
工程运输车和洒水车抄告数据方面,工程运输车发生2起(含)以上违法未处理的共有29辆车(违法行为共75起);垃圾清运车发生2起(含)以上违法未处理的共有3辆车(违法行为共11起);洒水车发生2起(含)以上违法未处理的无。
酒驾55起、醉驾33起
机动车抄告数据方面,交通肇事致人死亡4起;饮酒驾驶55起;吸毒驾驶1起;醉酒驾驶33起;肇事逃逸4起;无证驾驶20起;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0起;不按规定安装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12起;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12起(其中,上道路行驶未悬挂号牌9起、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2起,超员20%以上的1起,不含饮酒驾驶、不按规定安装和故意遮挡号牌);不礼让斑马线和抛洒物品695起(不含出租车数据);不服从交警管理并造成不良影响的2起。
非机动车抄告数据方面,当月发生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的共489起。
(新媒体责编:wb001)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