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明确要有效防范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近年来,宁夏农村地区路、车、人保有量持续增长,无牌无证、酒后驾驶以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多发频发,在全区道路交通事故中占比达50%以上。同时,农村地区交通基础设施薄弱,群众安全意识淡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十分突出。
《意见》提出,将农村道路安全管理所需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利用3年时间,统筹编制全区农村道路防控体系,基本实现交通监控设备全覆盖。
此外,《意见》明确,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各类车辆和驾驶人进行严格管理,严格落实无牌无证车辆在加油站禁止加油等硬性措施和规定。对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责任。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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