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开展的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中,井陉县公安交警大队将“酒驾、醉驾、毒驾”作为重点,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从3月20日到8月28日,5个月共查处“三驾”违法行为344起,其中酒驾332起、醉驾11起、毒驾1起,行政拘留123人,消除了一批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井陉交警大队民警表示,尽管打击“三驾”利剑高悬,但酒驾、醉驾行为却屡有发生,其原因在于司机法制观念不强,侥幸心理作怪。今后交警查处“三驾”将实行常态化,即不定期随时随地查处,同时启用了新式酒精检测仪,破解酒驾查处过程中呼气测试数据难以监管的难题,既能监督民警执法,又能固定证据,确保了法律的严肃性。民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切勿存侥幸心理,要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确保自身和他人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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