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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车辆挂靠常态监管 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背景]

    当前,一些车主为营运方便选择将自己车辆挂靠在运输企业名下,并以其名义进行客货运输经营,由挂靠单位提供相关法律手续和条件。挂靠车辆的出资主体与登记主体相分离、挂靠管理费约定不明或模糊等原因导致车辆挂靠经营纠纷案件频发。同时,由于运输公司设立门槛较低,注册资本标准不一,有的运输公司为空壳公司、皮包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管理不完善等也是造成该类案件的诱因。该类案件的出现不仅侵犯了挂靠单位的合法权益而且这些大量失去监管的车辆还给道路交通安全、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社会经济的有序稳定运行埋下了隐患,亟待健全行业规则,加强常态监管。

    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发现机动车管理工作存在诸多问题,遂针对上述问题向青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发出司法建议。

    [建议]

    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

    〔2018〕池法建字第1号

    青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我院在审理池州天地运输有限公司与青阳县依路通汽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货运分公司、青阳县依路通汽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舒日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2017)皖17民终522号]中发现,青阳县依路通汽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挂靠许多车辆,但该公司在年检、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等方面疏于管理,导致本案所涉事故发生后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为此,特建议如下:

    一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倡导诚信守约意识。交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地承担起法治宣传义务,多到建筑工地、物流中心、货场等营运车辆密集的地方,宣传契约精神、挂靠经营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提高车主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

    二是汽车运输公司严把车辆营运挂靠关、提高挂靠车辆管理水平。汽车运输公司在与挂靠方签订挂靠协议时要严格审查挂靠方驾驶员资质和车辆质量,明确告知双方权利义务内容,并可以约定挂靠方需交一定数额的押金,待解约时如数返还,防止挂靠方在不解约的情况下就“一走了之”的情况出现;在日常运营管理中,加强对挂靠车辆的管理,定期了解挂靠方的车况和营运状况,分批对挂靠方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定期召开公司和挂靠方代表的工作会议,以便及时了解挂靠方的工作动态和诉求,对失联车辆要及时查清原因。

    三是交警部门要加大对营运车辆的监管力度,堵塞监管上的漏洞,使手续不全的车辆无生存空间。同时,运管、交警部门和车队要加强信息沟通共享。运管、交警部门在加强对郊区、厂矿、乡镇营运车辆的监管与排查的同时,将查处有问题的挂靠车辆信息、及时通知挂靠的车队,使车队及时掌握车辆的信息,尤其是对失联违约的挂靠车辆,车队发现后及时通知其履行挂靠义务,否则,依法解除挂靠关系,以降低车队运营风险。

    四是交警部门应对该公司所有车辆年检情况进行彻查,并对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缴纳情况进行监管,必要时对该公司存在的管理疏漏和车辆违法情况进行处罚。

    以上建议请研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于2018年4月15前函告本院。

    二○一八年三月十四日

    [效果]

    该司法建议书发出后,青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高度重视,对池州中院的关心和支持表示非常感谢,针对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并针对司法建议反映的情况和建议内容复函如下:

    1。高度重视,专人核查。经核查:我辖区青阳县依路通汽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挂靠有19辆大型货车,均为2003年注册入户的,现已全部切割报废处理,并在公安网《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注销信息。我辖区青阳县依路通汽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货运分公司名下挂靠有306辆大型货车,其中78辆已报废处理,并在公安网《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注销信息,营运中的228辆中有27辆逾期未年检。针对青阳县依路通汽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货运分公司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我大队已下发消除安全隐患通知书督促该公司整改。

    2。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各运输企业立即对公司名下所有车辆年检情况、保险情况进行核查,责令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强化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对公司名下运输车辆实行有效动态监管。

    3。拓宽渠道,加强监管。下一步我大队将联合交通部门开展上门约谈,强力督促该公司负责人严格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对公司名下运输车辆实行有效动态监管,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4。联合执法,源头管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为车辆、驾驶人源头监管职能部门,应当突出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为重点,需明确专门机构,落实专门力量负责辖区监管业务指导和把关,并将辖区每个重点车辆单位列入监管,具体落实到责任民警,实现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工作的户籍化制度,做到应管不漏,要求统一,措施有效。

    5。加强沟通,密切协作。今后,我大队将进一步加强与贵院的沟通衔接,及时将交通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向贵院反馈,希望贵院一如既往支持我大队交通执法工作,不断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的同时,注重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严禁各类违章行为的发生,形成人人关注运输安全、人人监督运输安全的良好氛围。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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