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采取三项措施,突出重点,强化国庆节前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争在全县范围内营造文明交通氛围。
借助科技,“用媒体”宣传。
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充分借助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传统媒体,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开展交通知识宣传教育,全面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利用交警微博、微博公众号、微信等新媒体,通过发布交通安全提示信息、卡通图片、视频短片等方式,向群众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安全出行常识,督促群众自觉做到遵守交通、文明出行。今年以来,共通过LED屏滚动播放信息200余条,通过交警微博发布信息5条,民警上路宣传70余次,发动劝导员开展交通宣传300余次。
拓宽渠道,“上路面”宣传。
利用民警上路开展交通整治的机会,向广大车辆驾驶人员、乘坐人员宣传驾车摩托车带头盔、不超员超载等交通安全知识;组织民警走进社区、企业、学校、商场、客运站等人流多的路段,通过派发宣传单、小册子、悬挂横幅等方式,图文并茂的向群众宣传驾乘摩托车交通安全常识和文明出行知识,努力营造人人自觉遵章守法、平安出行的氛围。目前,共利用民警上路开展宣传300余次,发放宣传单5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22幅,
延伸阵地,“在窗口”宣传。
在交警岗亭、交通服务站、事故处理窗口、车管窗口等窗口单位,通过LED屏滚动播放交通安全信息、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摆放宣传展板、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标语等方式,强化对前来办事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逐步将安全驾乘摩托车的观念深入每个车主及驾驶人心中,进一步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意识。先后共播放信息200余条,摆放展板45个,播放宣传片22次。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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