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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推进农村交通安全示范劝导站建设

    近日从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今年全市推进农村交通安全示范劝导站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截止目前全市已建成各类劝导站1421个,其中示范劝导站152个。建成后,全市农村地区交通事故总量同比下降35%,设有劝导站的农村路口事故同比下降75%,此举得到公安部交管局、福建省道安办的高度肯定,并作为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学习。

    今年来,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以“五化工作法”为抓手,全力推进农村交通安全示范劝导站建设,有效地破解了农村地区交通监管力量不足的难题。

    首先是坚持标准化建设。建设之初,支队在认真学习公安部有关精神和重庆劝导站建设典型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征求县、乡、村三级道路安全调研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出台《泉州市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和考核标准》,推出“三种建设模式”、“五个统一”标准,从顶层设计上规范全市劝导站的建设和管理。并通过召开现场会,全面推广泉港区相关工作的经验做法。

    其次是坚持实战化运行。根据农村交通管理的特点和难点,市道安办制定了《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工作指南》,明确了劝导员“看、查、劝、宣、纠、报、封”等七大工作职责,规定了劝导站“八个必上”工作原则。劝导员对进出村庄的机动车存在无牌、超员超载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阻。对于不听劝阻的村民,各地交警在监管中心通过高音喇叭喊话进行威慑。对屡劝不改或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的,劝导员及时通报辖区交警部门,由交警部门组织警力进行拦截查处,有力保障了劝导站的实战效果。

    第三是坚持规范化管理。为提高劝导员队伍的工作积极性,保障劝导站在预防农村交通事故方面真正发挥作用,各级交警部门将劝导站定位为交警部门派驻在广大乡镇农村的小分队,实施“四个统一”的管理模式,即统一招聘、统一培训、统一派驻上岗、统一绩效管理考评。各级道安办将示范劝导站的视频信号接入城安系统,通过定期巡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每个劝导站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考评,奖优罚劣,极大调动了广大劝导员的工作积极性。

    第四是坚持社会化服务。各地劝导站本着“便民、利民”的服务理念,大打“服务牌、温情牌”。泉港、安溪、晋江等地的劝导站在当地企业的支持下,配备了流动摩托车安全头盔,遇有村民驾乘摩托车未戴头盔的,劝导员在登记后暂借头盔给驾乘人员;惠安、石狮、南安等地在劝导站设置了便民公示栏,及时提醒附近村民即将到期的车辆年检、驾驶人年审等信息;鲤城、丰泽等地劝导站建立了交通安全微信群,及时发布道路交通信息和安全提醒。

    最后坚持多元化推动。随着泉州市劝导站建设工作的全面展开,各地交警部门在实践中摸索、创新,将劝导站的概念进一步延伸,走出了一条富有泉州特色的劝导站建设之路。鲤城、丰泽等中心城区将劝导站概念进一步延伸到社区、学校,建立了社区劝导站和学校劝导站;晋江针对辖区大型企业多、外来务工人员聚集的特点,依托原有工厂保安建立了企业劝导站;南安采取与保险协会合作,将劝导员发展为保险兼职代理人,既提高了农村地区机动车的检验和投保率,又增加了劝导员的保障待遇。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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