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自《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颁布实施以来,该局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工作,在强化意识、细化责任、落实措施、强力执法上狠下功夫,全力推动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落到实处。
《规定》颁布实施后,市交通运输局在党委中心学习组专题学习和党委扩大会会议上进行了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并通过安全例会及安全专题会议的形式,组织局属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专题学习,同时督察检查学习贯彻情况,进一步明确了局党委领导班子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强化了全市交通系统对《规定》的学习意识。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和《规定》精神,市交通运输局结合全市交通实际制定出台了相关实施办法和检查计划,进一步完善责任落实、绩效考核和追责问责机制,明确局党委班子成员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频次。今年以来,市交通运输局党委班子成员已分别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2次以上,检查范围覆盖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和公路养护管理等行业。
一季度,市交通运输局先后组织开展了“今冬明春”“两节两会”“春运”汛前和“清明”等重点时段、重大节假日及会议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针对危险化学品运输、旅客运输、水上交通、桥梁隧道和农村公路地质灾害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共出动督查检查人员245人次,检查行业企业87家、重点运营公路18条、在建公路水运工程25个,对督查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通过逐一建立整改台账和办结一件销号一件的方式,进行跟踪管理,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在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列出清单、明确责任的基础上,市交通运输局采取约谈、挂牌督办、行政处罚等手段推动《规定》精神落地落实,执法力度不断加大。今年以来,全市交通运输部门共查处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410件,实施经济处罚243.9万元,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企业3家,责令停止运营车辆78辆,约谈企业15家。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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