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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成品油调价再度搁浅 今日将不作调整

    4月15日国内成品油调价窗口将再次开启。按照《石油价格管理办法》,本轮周期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原油均价低于40美元/桶的“地板价”,国内油价将不作调整,这也是连续第二次不调整。未调整部分将按照规定,全额上缴中央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回顾以往,在2016年的国际油价下跌中,国内成品油调价曾因“地板价”机制出现“六连停”。

    新一轮成品油调价窗口开启

    按照2016年出台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国内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根据国际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根据国家发改委消息,新一轮成品油调价窗口将于今天(4月15日)24时开启。

    国际油价跌破“地板价” 国内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

    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监测,本轮成品油调价周期内(3月31日—4月14日),国际油价在剧烈震荡中大幅上涨。平均来看,伦敦布伦特、纽约WTI油价比上轮调价周期上涨7.83%。按照《石油价格管理办法》,本轮周期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原油均价低于40美元/桶的“地板价”,国内油价将不作调整。

    何为“地板价机制”?

    成品油价格机制设定了调控上下限。上限为每桶130美元,下限为40美元,即当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不提或少提;低于40美元时,最高零售价格不再下调。从历史情况看,2016年1-4月份,由于国际油价大幅下跌,触动了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控下限,国内油价按机制在40美元以下部分未作调整。

    设定上下限,主要是考虑我国既是石油进口和消费大国,也是石油生产大国,油价过高过低都会带来不利影响。过高,会加大用油行业和消费者负担,影响国民经济平稳运行;过低,会影响国内原油开采行业正常发展,削弱自给能力,导致对外依存度进一步上升,不利于保障国内能源安全。

    需要说明的是,当油价低于调控下限时,国内成品油价格未调金额不是直接留给企业成为收入,而是全部纳入风险准备金,并根据《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全额上缴中央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统筹用于节能减排、提升油品质量、保障石油供应安全,以及应对国际油价大幅波动,实施保障措施的资金来源。

    消息面成国际油价上涨主要因素 短期内走势尚难估计

    因前期国际油价跌幅超出预期,沙特、俄罗斯、美国等产油国均有意进行干预,市场对欧佩克及其盟友达成新的减产协议、美国加入减产联盟抱有期待,消息面成为影响油价上涨的主要因素。4月2日,三方分别释放出减产讯息,当日国际油价大涨超过20%,创历史最高单日涨幅纪录,布伦特原油期货盘中一度暴涨47%。

    经过艰难的谈判,OPEC+最终达成新一轮减产协议:5月起正式减产970万桶/日,该额度约占据全球原油供应的10%;随后逐步下调减产量,减产期限截至2022年4月30日。减产协议公布后,市场仍认为不足以逆转当前市场过剩的局面,14日油价再度大跌,伦敦布伦特、纽约WTI原油收盘价格分别为每桶29.60美元、20.11美元,比前一交易日分别下跌6.74%、10.26%,其中WTI油价接近18年来的低点。

    平均来看,本调价周期纽约WTI、伦敦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分别为每桶23.45美元、30.21美元,分别比上期上涨1.51%、14.15%。

    目前来看,影响油价的不确定因素众多,主要有疫情、减产等,对油价有相反方向的影响,因此短期内国际油价走势尚难估计。当前海外新冠肺炎疫情仍未得到有效控制,主要国家防控措施以隔离和封锁为主,经济活动放缓或停滞,海外疫情成为影响原油需求能否改善的主要因素。同时,石油库存高企,市场信心脆弱,炒作因素不可低估,油价在消息面因素影响下仍会大幅波动。

    年内油价变动一览:三跌四搁浅

    2020年,国内成品油调价已呈现“三跌四搁浅”的格局。截至4月15日,今年共有7次调价窗口期,其中2月4日、2月18日、3月17日国内成品油价格下调。截至本次调价,汽油价格累计每吨下调1850元,柴油价格累计每吨下调1780元。

    (新媒体责编: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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