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汽车贷款业务管理、促进汽车消费,央行、银监会联合起草《关于修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昨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对汽车贷款发放实施贷款最高发放比例要求。
意见稿对贷款发放比例要求、贷款所需抵押担保等十方面内容做出了修改。其中,根据意见稿,汽车贷款发放将实施贷款最高发放比例要求制度,贷款人发放的汽车贷款金额占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比例,不得超过贷款最高发放比例要求;贷款最高发放比例要求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宏观经济、行业发展等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而现行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规定,“贷款人发放自用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80%;发放商用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70%;发放二手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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