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扶起摔倒老人,反被诬陷撞人?去年1月3日,小伙张盼盼骑车摔倒后发现环卫工李国华仰躺在地。他上前搀扶时,被李国华的同事发现,并指就是他撞的人。尽管交警认定肇事者就是张盼盼,但他却表示无法接受。12月底,经终审判决判定,张盼盼确有过错,应给予老人赔偿。
“扶人小伙”确实撞人
2013年12月9日7时20分,张盼盼骑着摩托车,沿北二环路行至中兴西湖花园小区时,突然摔倒,与此同时,正在路边清扫的环卫工人李国华亦摔倒在地。后张盼盼被指撞倒了李国华。事故发生后,张盼盼陪同老人到医院救治,但此后一直以自己无责拒绝支付医疗费。无奈下,李国华将张盼盼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张盼盼赔偿李国华的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共计4万元。
经司法鉴定,张盼盼所驾驶的摩托车确实与李国华发生碰撞,且造成李国华头部、下肢左外踝等摔伤。因此,合肥市中院终审认定,张盼盼对该事故负有责任,应该予以赔偿。但在认定赔偿方面,法院认为,事故发生后,李国华的工资足额发放,误工费不予支持,护理费790元/天的标准不予支持。判令张盼盼赔偿李国华各项损失共计3438.5元。
发帖被认定侵犯名誉
事发后3天,即2014年1月6日,交警部门认定张盼盼在该事故中负有责任,引发张盼盼不满。于是在合肥一知名论坛发布主题为“好心扶人,反被讹”的帖子,引发舆论对李国华及其家人的指责。在帖子中,张盼盼称当时他距离李国华有1米左右的距离,不可能撞上,并称交警部门前后态度存在差异,意指交警部门偏袒李国华一家。
因为该“喊冤”帖上写的姓名均为真名,造成李国华及家人备受指责,十分困扰。在就事故医疗费等提起诉讼的同时,李国华也针对张盼盼在网络上的侵权行为提起诉讼。
张盼盼则辩称,该网帖并非他所发,拒绝承认侵犯名誉权。瑶海区法院经审查认定,该帖为张盼盼所发。并认为,张盼盼采用网名直接说自己扶老太太被讹,否定事故鉴定书、事故责任认定书等,在网帖中采用大量鼓动性及情绪发泄性的言论,对李国华一家身心造成极大压力和打击。故此,认定张盼盼侵犯了李国华的名誉权,并判令张盼盼赔偿李国华精神损失费3000元。
[观点]“网络喊冤”要靠证据说话
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成磊认为,在这一事件中,张盼盼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仅凭自己的主观臆测,认为李国华及其家人在讹诈自己,而且在网络上发帖,写明李国华家人的真名进行网络“喊冤”。造成李国华及其家人的名誉受到降低或者贬损,确实侵犯了对方的名誉权。
然而,如今网络维权成了很多人选择的维权方式,而且在实践中也确实有效。王成磊认为,网络维权很容易造成侵权,而想要避免这一状况,一定要以证据说话,且不能隐瞒事件的真相。(据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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