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沈阳凤凰妇科医院市场部工作了三四年,2014年11月18日,刘女士突然接到了医院的解雇通知。“医院让我在一份材料上签字,让我同意自愿辞职,我没签。”为了追要之前的社会保险,刘女士多次与院方协商未果,到劳动局立案。1月8日,刘女士被三名陌生男子打伤。
1月12日,院方一位负责人“林总”表示,刘女士“工作不到位”,要给刘女士换一个岗位,但刘女士一直没来上班。登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谭德明表示,如果刘女士与医院签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了她自动辞职,医院不能解雇她;如果是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未到期,医院突然解雇她,也要对她进行赔偿。
遭遇裁员:
是被解聘还是“申请辞职”
昨日,刘女士右眼充血、眼眶青肿。她说2011年初,她通过应聘,成为沈阳凤凰妇科医院市场部的员工,“就是发传单、优惠卡、(早孕)试纸之类的工作。”此后,刘女士一直在这家医院工作。
2014年11月18日,医院一位姓丛的办公室主任突然对刘女士说医院效益不好,市场部要取消,刘女士也要回家了。“之前完全没有消息,我当天还有一些工作呢。”刘女士被要求在一份材料上签字。“我没有签,因为材料上说我是‘申请辞职’。”
怪事连连:
取工资条的路上被人打了
意识到自己就要失业了,刘女士首先想到之前的社会保险和之后的失业金。“我是2011年初开始工作的,但是2012年才开始每年签一次合同,医院也是2012年4月才开始给我交保险,我要求医院给我补交之前的保险。”为了办这两件事,刘女士多次到医院协商,并索要自己的劳动合同、工资条等材料。医院的工作人员则催促刘女士签署一份“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上面写着终止(解除)原因为“双方协商一致”。
“幸亏我一直没签字。”刘女士说,她到劳动局咨询,得知“医院突然解雇我,不但应该给我补保险,还应该给我赔偿。”去年12月23日,刘女士到劳动局立案。
1月7日,刘女士与医院的一位负责人“林总”协商未果。8日上午,刘女士打电话通知医院说自己会去取工资条,随后她乘118路公交车在北中街站下车,刚走几步便被3个身高1.8米左右的年轻男子拦住,并被打伤。之后刘女士去医院取回了工资条,医院张院长表示医院与此事无关。
院方反问:
她为什么不来上班?
昨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拨通了“林总”的电话,并转诉了刘女士的情况。“林总”反问:“你问问她,为什么不回来上班?”“林总”说医院认为刘女士不适合在现在的岗位上工作,要给她重新安排工作,医院已经给刘女士寄出一个快件,要刘女士回来上班,但刘女士一直没回来。“林总”表示,“她工作非常不到位,有拿回扣的情况。”记者询问为什么不在提出解聘前通知换工作的事情,“林总”回答说问题需要律师在场的时候当面回答。
登科律师事务所谭德明律师表示,如果刘女士已经签了3次合同,第三次就可以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了她自动辞职,医院不能解雇她。如果刘女士只签了2次合同,医院突然解雇她,也要对她进行赔偿。另外,虽然刘女士从2012年才开始签劳动合同,但如果她有之前的工资条、工资证明、工作证件、门卡等材料,也可以作为工作的证明。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刘莹 摄影记者 孙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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