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上午,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4年,山东共查办发票违法犯罪案件14599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681人,查处、缴获非法发票431.03万份,增加税收17.59亿元。
公安机关刑拘发票犯罪嫌疑人681人,缴获假发票186万余份
针对当前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猖獗的严峻形势,山东省政府于2014年5月9日召开了全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会议,要求公安、税务等部门要认真开展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发起系列集群战役,严惩发票违法犯罪分子。
2014年5月至11月,全省公安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7个月的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共破获发票违法犯罪案件649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681人,逮捕犯罪嫌疑人243人,捣毁大型制假窝点6个,捣毁散发信息窝点150个,缴获假发票186万余份,挽回税款损失11.9亿余元。行动期间,枣庄公安经侦部门积极探索研究,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协作配合,总结提炼出打击虚开发票犯罪“四字诀”技战法,得到公安部推广。
2014年全年,山东省公安机关共申报批准部督案件52起,居全国涉税领域第1位,成功发起全国集群战役51起,居全国涉税领域第1位。同时,全省共侦办49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部督案件,发起47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集群战役。其中,根据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联合省国税局稽查局,直接组织侦办了滨州海康医药“7.06”案,吉林涉及滨州“4.08”案,福建涉及滨州“8.22”案等重特大案件。
国税系统查处违法企业10401户,查补税款12.59亿元
2014年5月28日,山东省国税局召开全省国税系统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会议,部署开展了为期半年的虚开发票偷骗税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交通运输等“营改增”试点行业、成品油行业虚开发票违法活动、出口骗税及公园会所等特定行业发票违法活动。2014年全省国税系统共查处违法企业10401户,查处非法发票230.06万份,查补税款12.59亿元、加收滞纳金0. 81亿元、罚款1.09亿元。
集中整治行动中,在开展好虚开发票偷骗税集中整治行动的基础上,山东国税机关将发票检查与税收专项检查、大要案件检查等工作有机结合,做到“查案必查票、查账必查票、查税必查票、查票必查税”。开展专项检查时,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重点核查税前发票列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着力审查企业接受虚开、代开、伪造发票虚列成本、费用的现象,必要的时候延伸检查上、下游企业,取得了检查工作的双赢。开展大要案检查时,充分利用日常协查过程中积累的银行账户信息,细致分析资金流向,追查实际货主,联合公安、交通部门围捕组织“票货分离”的贩票团伙,实现了协查案件信息的增值利用。
对发票违法活动实行查防并举,强化日常监控,注重源头治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发票管理办法》及有关制度规定,依法依规加强发票管理,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认真查找发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有的放矢加强日常监控,特别是加强对成品油专用发票供需双方的税务管理和巡查力度,发现疑点及时落实。进一步完善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建设,提高发票管理的现代化和信息化水平。
警税合作联动,公开曝光偷税、虚开发票案件50起
针对发票违法犯罪,去年,山东公安、国税、地税部门统一步调,同时于2014年5月中下旬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省公安厅与省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召开了7次警税协作联席会议,着重就加强基础工作建设,推进信息资源共享,进一步完善联合办案机制,加大联合打击力度开展合作。各级实行每月碰头会制度,研究近期工作,协调工作配合。对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督办的大要案件,实行联合查办。公安、国税的信息共享数据端口成功对接,双方实现了数据实时查询,提升了信息化作战和情报导侦打击效能。
承担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日常工作的公安、国税、地税部门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在19家协调小组成员单位间实行不定期专题会制度,多次召开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联席会议,编发专题工作简报20余期,通报工作进展,明确打击方向。财政部门加强了对地方财税返还政策措施的监督管理力度,海关、税务、公安联合打击出口骗税,商务、工商、审计及军区政治部、后勤部等各有关部门加强了使用发票等凭证情况的管理及财务、审计监督工作。交通运输、人民银行、通信管理等部门会同公安、税务建立涉票信息查询制度,共同做好有关案件查处工作。法院、检察院积极配合公安、税务健全部门间信息交流、定期协商、办案协调和案件移送制度,形成涉票涉税案件分析筛选、检查侦办、起诉审判快速“工作链”,实现了案件查办的一体化。
同时,还加大税收违法案件宣传曝光力度,建立涉税违法“黑名单”制度,公开曝光或公告偷税、虚开发票偷骗税等重大涉税违法案件50余起,起到了让不法分子畏惧战栗,让心存侥幸者引以为戒的作用,促进了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记者 赫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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