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重庆市发改委官网获悉,重庆市发改委于近日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公开征求企业家和公众意见。
上述《意见稿》内容包括:调整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车;优化机动车注册服务;畅通二手车流通交易;加大汽车消费金融服务力度等六项内容。
其中,《意见稿》明确指出,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颗粒物数量限值生产过渡期截至时间,由2020年7月1日前调整为2021年1月1日前。
在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部分,《意见稿》表示,要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购置相关财税支持政策,政策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驾考(驾培)车、公交车、公务用车等公共领域的推广应用和试点示范;鼓励生产企业出台相关促销政策,引导重庆市个人用户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
此外,《意见稿》还强调要加快充电桩建设,对全市范围内满足单站装机功率和桩数有关条件的公用和专用直流充电设施给予400元/千瓦的建设补贴。对满足单站装机功率和桩数有关条件的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公共机构内部停车场专用交流充电设施给予100元/千瓦的建设补贴。
(新媒体责编:zfy2019)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