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日从西安市物价局了解到,《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从本月起正式施行,明确规定:在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停车,停车时间在15分钟以内的免收停车服务费。
管理办法同时规定:在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停车,停车时间在30分钟以内的免收停车服务费。在医院、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大专院校、殡仪馆等经营性停车场停车,停车时间在30分钟以内的免收停车服务费。在除医院、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大专院校、殡仪馆之外的经营性停车场停车,停车时间在15分钟以内的免收停车服务费。
西安市物价局表示,管理办法规定的15分钟及30分钟免费的情形是指机动车单次停放不超过15分钟或30分钟,停放时间超过15分钟或30分钟,则不享受相应的免费政策。
记者在西安城区采访发现,目前这项管理办法已在西安全面推开,很多停车泊位已遵循政府的规定为广大市民提供方便。不过,也有相当一批停车场至今尚未按照管理办法改变收费标准,还需要政府部门、媒体、市民等长期共同监督落实这项惠民办法。
(新媒体责编:wb001)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