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国家曾首次发声:未来取消皮卡车型办理营运证。在国内所有皮卡用户盼望之际,9 月22 日,国家交通运输部再次发声:2018年底要完成皮卡取消办理营运证的工作。
为了落实国务院有关“放管服”改革要求,精简道路货运行政许可事项,研究推动取消道路货运站场经营许可、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总质量4。 5 吨及以下普通货运
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保险机制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针对皮卡车型而言,目前我国没有严格标准的条例判定其是营运还是非营运,多数情况下用户碰到相关的运管职能部门也只能是叫苦连连。同时,用户为皮卡车型办理相关的营运资格需要面对一系列复杂的手续流程,包括是否需要挂靠到相应公司、每年两次的季审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等。
那么,“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这项政策则是给国内皮卡用户带来了福音。我国皮卡被划分为货车分类,但基本上所有的
车辆总质量均在4.5 吨以内,其被取消办理营运证后,我国的皮卡用户则在用车过程中增加许多便利。
(新媒体责编:wb001)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