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家专业为地方政府和城投平台提供深化金融服务的企业,政信投资集团利用自身和联盟(政信产业联盟)成员的工程优势,同时为客户提供F+EPC和EPC+F的咨询和相应业务服务。对此,我们专访了中国通广董事总经理、政信投资集团副总经理范宗杰。
问:F+EPC业务和EPC+F在行业中产生的背景是什么?两种业务有什么本质区别?
答:EPC(Engineering Procure Construction)就是我们称的“交钥匙工程”,也就是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全过程,并且负责试运行,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程以及造价方面全面负责。F是指financing,EPC加上F就是带着融资。融资在前和融资在后有很大的区别。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政府投资项目不允许施工企业垫资,因为会增加隐性债务,增加短期债务的额度。对于此类业务,我们在合作过程中规避直接垫资。
所以F+EPC模式适合一些不是纯粹财政支出的项目。这一模式更能发挥工程总承包企业的主观能动性,与建筑产业现代化结合,将减少设计变更,降低协调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相比传统EPC模式来说,具有项目推进速度快,经济指标好的优势;相比PPP模式来说,具有项目合作周期短、资金回款快的优势。而EPC+F即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融资模式。现在的工程投资对投资需求不断扩大,并且要求工程项目全寿命周期集成,且工程公司之间的竞争激烈,谁能提供更全面的服务,谁更能中标,于是承包商与业主寻求非常规的合作方式,先建后融资这种模式即EPC+F就在这种背景下产生了。
例如现在经常被运用的“EPC+延期支付”模式,在施工过程中业主可以支付部分或者不付进度款,待工程建成后业主分期付款。由于项目建设的周期较长,承包商所需进度款可以运用市场化手段进行融资,对于具有明确还款来源和未来现金流稳定的项目,可通过项目融资的方式进行募资,还可以通过ABS(资产证券化)进行融资,现在比较流行的公募REITs就是这种合作形式的延伸。
问:当前国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有收益的公共服务类项目投资,统称为PPP模式,然后出现了各种不同的具体合作模式,您认为哪些类型的项目适合EPC+F模式?
答:我国经济从90年代至今出现了30年的高速增长,这30年也是基建的高速增长期,随着国家级的重大工程和省市级重大项目收官并发挥出强大的经济价值,我国的基建也逐渐走向存量时代。过往的重大项目绝大多数都是政府(央地联合)投资,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建设,包括“十四五”规划中的102项在建项目也都是政府投资,但是长期以来,对于很多县乡级的发展缺乏资金支持,因此发展也相对滞后,这些项目算不上重大工程,但也都是关系当地民生福祉,涉及到市政、医疗、健康、生态、园区建设等,比如城市的雨水污水地下管网建设,给排水管网,景观河道治理,城市新区的各类民生配套等,这些工程的建设工期本身就不能过长,否则会影响使用,所以从设计到施工安装的过程相对大工程较少,项目费用相对也不是很大,一般在千万到亿级,资金筹措难度不大,对于地方城投平台和地方政府来说,债务压力不大,因此适合EPC+F或者F+EPC的模式。
我们从近几年的一些项目可看出这两种模式很受欢迎,比如麻城的城乡道路建设项目、一些城市的新区片区开发建设项目、重庆市合川区的信息产业城园区生产及服务型配套建设项目等。
问:无论F+EPC还是EPC+F,这里面的风险如何控制?
答:无论哪种投资,只要是投资就会有风险,关键是各方有没有科学的风险管控机制。首先,我们在筛选项目方面就是只选择具有公益性质的基建类和民生工程,同时我们在进行项目投资选择时所看中的关键要素是融、建、管、还这四个主体是否都具备国资背景。
这也是我们选择项目的基本标准,也就是地方平台公司作为融资主体和还款主体,并且选择有资质的国资建设主体和管理运营主体。因为在我们看来,公共服务类项目是政府为当地百姓提供的服务设施,代表着政府的公信力,其强关联的城投平台是实现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抓手,因此其公信力也是不可置疑的,有这两点保障就能保障项目在政策上的正确性,从而能够顺利落地。这也是我们集团立足政信业务八年来总结出来的共识。
所以说,从风险的角度来看,还是看项目的属性是公益的还是商业的。无论是EPC+F还是F+EPC,在确保政府不违规举债的前提下,都是可行的。过往几年,这两种模式在市场上都有很多成功案例,也有值得思考的教训。我们集团也在不断总结出成熟的合作范式,并将其标准化为流程,比如“72+2”道风险控制流程。总体来说,不管是社会资本方还是城投平台,还是参与融资的资管机构,在参与公共服务类项目合作中都将诚信作为首要前提。我们国家从2016年就颁布了关于领导责任的倒追机制和终身追责制,我认为这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
(新媒体责编:wa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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