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僵尸车”的问题越来越严重。这些车辆长期停放于社区内或街道上,挤占了公共资源,增加了交通压力和管理难度,影响了市容市貌,而且还存在自燃自爆等安全隐患。
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来说,“僵尸车”已经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被及时处理。无论是交警、城管还是市政等部门,应该多想办法,针对“僵尸车”构建一整套发现、处置、登记、追责的制度。对于能查到车主的“僵尸车”应当限令其及时清理;查不到车主的,也应当采取合法措施,予以清理。除此之外,还应当严格汽车报废的程序,并对随意置放“僵尸车”的车主进行惩罚,以增强车主的责任意识。
城市管理无小事,只要相关部门的观念到位、责任到位,“僵尸车”这一头痛事,应该不难解决。
(新媒体责编:zs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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