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上午,深圳市交通运输委会同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自2017年5月5日起,深圳市巡游出租车将执行新运价,红的、绿的、纯电动出租车将实现同城同价。这是深圳自2009年以来首度调整出租车运价。
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主要内容:
(一 )巡游出租汽车新运价包括基本运价和附加收费。(1)基本运价:包括“红的”、“绿的”起步价10元/2公里;里程价2.6元/公里;返空费(6时至23时):25公里至50公里,按里程价加收30%,超50公里以上部分,按里程价加收60%;夜间附加费(23时至次日6时),按起步价和里程价加收30%;候时费0.8元/分钟;大件行李费(指体积超过0.2立方米、重量超过20公斤的行李)每件0.5元;电召服务费2元/次。(2)附加收费为燃油附加费,基点油价5.21元/升,联动区间0.87元,即当92#汽油进入5.65-6.52元时每车次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进入6.53元-7.4?元时每车次加收2元燃油附加费,进入7.41元-8.28元时每车次加收3元燃油附加费。 (3)建立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定期开展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变化情况评估,达到运价调整条件时,研究制定相应的运价调整方案并公布实施。运价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方案另行制定。
(二)新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与调整前出租汽车运价(旧运价政策)相比,主要区别是:一是里程价由2.4元/公里调整为2.6元/公里;二是返空费实行阶梯附加,25公里至50公里,里程价加收30%,50公里以上,里程价加收60%;三是“绿的”与“红的”运价和油价运价联动机制并轨,执行全市统一的运价结构、收费标准和油价运价联动机制。
巡游出租车计价器调表工作安排: 巡游出租车计价器调表工作将于5月5日正式启动,预计在3个月内完成。巡游出租汽车已完成调表的,基本运价部分按新运价执行;待调表的,基本运价部分暂按原运价执行。在计价器调表工作开展阶段,将严查严处多收费、私调计价表等违规运营行为,同时将发生违规运营行为的驾驶员纳入行业“失信名单”,立即清退处理,并坚决拒之于深圳市公交行业之外。(潘未末)
(新媒体责编:zs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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