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将于2019年4月15日实施,江苏将加强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一系列大动作要来了。
严禁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
近期,江苏省公安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提出《关于加强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见》,共涉及十条意见、四个方面。
■在厂家开始进行安全监管
首先要在源头进行安全监管。按照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严禁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
自4月15日起,江苏范围内凡未取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不得出厂、销售。严格处置违法生产、销售低速电动三、四轮车产品的企业。
■停止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由省公安厅制定全省统一的电动自行车号牌样式,建设全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对符合新国标且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
新国标实施后,全省旧国标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作废,停止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探索应用电子监控曝光交通违法——
针对交通违法行为,全省要加强电动车路面交通执法。严查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包括电动车无牌、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超速行驶、逆向行驶等。
■探索非现场执法曝光
积极探索应用电子监控、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曝光,鼓励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头盔。对非法生产、拼装载重大、车速快的大功率电动车,依法从严查处。
■街头路口建“交通安全教育站”
强化电动车交通违法现场教育。在城市主要街头路口建设“交通安全教育站”,到2020年,南京市建成不少于20个。
■探索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制度
探索建立电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制度。公安机关要定期记录归集电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失信信息,推送到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照规定实行联合惩戒。
■5年内淘汰不符合新国标的车
符合旧国标,但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如何处理?江苏将排查备案未登记在用电动车。同时,有序淘汰不符合标准电动车存量。设置不超过5年的过渡期限,过渡期届满后不得再上道路行驶。
此外,还要加快公共交通系统建设,提高公交出行分担率,减少电动自行车出行比例。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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