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浙江省交通集团了解到,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我省2月12日零时起,将降低部分交通运输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
具体的通行费优惠如下:
一、将目前实施的省属及市、县(市)属国有全资和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对安装并使用本省ETC的合法装载货车通行费八五折优惠对象扩大到所有安装并使用ETC的合法装载货车,实施时长3个月,2月12日开始执行。
二、将通行全省收费公路、安装并使用ETC的3类、4类客车通行费九五折优惠幅度扩大到八五折,实施时长3个月,2月12日开始执行。
三、调整国际标准集装箱(以下简称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一是对合法装载的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不再计收车次费,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由“里程费和隧道(桥梁)叠加通行费”两部分组成;二是取消原定对进出10个指定收费站的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递远递减”优惠政策,调整为对通行全省高速公路的合法装载集装箱运输车辆,其通行费按应交通行费额的六五折收取(现行优惠幅度低于六五折路段仍按原定优惠幅度执行)。自2月12日开始执行。
(新媒体责编:zfy2019)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