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5日下发《关于启用湖北省疫情防控应急车辆(省内)通行证信息管理平台的通知》,“疫情防控应急车辆(省内)通行证信息管理平台”(简称“通行证平台”)即日起在全省启用。
据介绍,“通行证平台”分为线上申领、后台审核(批)、路面查验三个环节。参与疫情防控的相关单位依托“湖北交警”微信公众号,凭验证码口令在线申领。省、市(州)、县(市、区)三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工作组(专班)负责后台审核,应急保障车辆和人员信息通过审核确认后,由交通保障专班依规审批,并生成电子通行证(含二维码)下发至申领人微信端。路面防控人员通过扫码对通行车辆和人员进行查验,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审批的电子通行证或纸质通行证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电子通行证申领对象为:运输医疗救援物资、群众生活生产物资、保障城市运转物资的应急运输车辆;参与医疗救治、城市运行、企业生产、社区管理、志愿服务等疫情防控工作的车辆;外省援鄂团队在鄂工作期间使用的车辆;其他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使用的车辆。非疫情防控车辆、私家车辆请勿申领。
遇到路面的防疫卡点检查时,即可通过扫码查验,以节约人工查验时间,提高疫情防控运输车辆通行效率。
(新媒体责编:zfy2019)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