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缓解道路交通拥堵,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及北京市交通委、北京市环保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部分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京交发〔2014〕29号),包括海淀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房山区、延庆区在内的6个北京区域发布了《关于调整对部分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
随后,记者从官方获悉,北京市朝阳区、通州区也相继发布了该《通告》,加上此前就已经发布过相关通告的大兴区,北京市共9城区明确了轻型货车限行区域。
北京市朝阳区:
《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朝阳区五环路外部分区域和道路禁止轻型货车通行的通告》中指出,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朝阳区五环路外部分区域和道路采取禁止轻型货车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
禁限区域包括:东起北苑东路(不含南向北方向),西至安立路(不含南向北方向),南起北五环外环辅路(不含),北至立通路(不含)及清河营南滨河路(不含)。
禁限道路包括:广渠路由东向西方向(广渠路高架桥东端匝道入口至五环小郊亭桥);朝阳路由东向西方向(杨闸环岛西口至五环大黄庄桥)。
禁行时间为每天6时至23时。
北京市通州区: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在通州区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中指出,自2021年1月1日起,对通州区部分道路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滨惠北四街通惠北路至京榆旧路(含)、朝阳路中国航空制造技术研究院路口至西马庄收费站(含)、京榆旧路滨惠北四街至物资学院路(含)、物资学院路(含)、朝阳北路金榆路至滨榆西路(含)、滨榆西路(含)、潞苑北大街滨榆西路至通顺路(含)、潞苑北大街通顺路至通怀路(不含)、通怀路潞苑北大街至京榆旧路(不含)、通怀路京榆旧路至通燕高速(含)、通济路通燕高速至堡东路(含)、堡东路通济路至右堤路(含)、堡东路右堤路至运河东大街(不含)、运河东大街堡东路至通济路(含)、通济路运河东大街至云帆路(含)、通怀路云帆路至京塘路(含)、京塘路通怀路至武兴路(含)、京塘路武兴路至京哈高速(不含)、京哈高速京塘路至通马路(不含)、通马路京哈高速台湖收费站路口至万盛南街(含)、怡乐南街通马路至怡乐中路(含)、怡乐中路怡乐南街至通朝大街(含)、通朝大街怡乐中路至杨庄路(含)、杨庄路(不含)、京通快速路辅路杨庄路北口至北苑路口(含)、新华西街(含)、通惠南路西门路口至滨惠北四街(含)围成的区域以内道路:每天6-23时禁止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通行;全天禁止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畜力车通行(区域内东六环主路、通燕高速公路主路、京哈高速公路允许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通行)。
对区域内下列道路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六环路土桥立交桥、小圣庙立交桥:每天6-23时禁止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驶出高速。
(二)通燕高速公路丁各庄、耿庄、北关出口:每天6-23时禁止载货车辆、专项作业车驶出高速。
(三)京通快速路八里桥收费站东侧出口至北苑路口:每天6-23时禁止载货车辆、专项作业车通行。
二、堡龙路通济路至六环西侧路(不含)、通济路堡龙路至云帆路(不含)、云帆路通济路至紫运西路(含)、紫运西路运河东大街至云帆路(含)、东六环西侧路紫运西路至堡龙路(不含)围成的区域以内道路:全天禁止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通行;全天禁止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畜力车通行。
三、四支路北段(含)、马桥北街四支路北段至漷马路(含)、新凤河滨河路(含)、六环路(不含)、京沪高速公路(不含)围成的区域以内道路:每天6-23时禁止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通行;全天禁止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畜力车通行。
对区域内下列道路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六环路马驹桥三号桥内环进入漷马路旧线盘桥匝道准许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通行。
(二)漷马路旧线上跨六环路跨线桥(马驹桥三号桥)路段北向南方向准许禁限车种通行。
(三)漷马路旧线六环路马驹桥三号桥外环盘桥匝道以北路段南向北方向,每天6-23时禁止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通行;全天禁止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畜力车通行。
四、通马路荣海大街至亦庄通惠灌渠东路(不含)、亦庄通惠灌渠东路(含)、潞西路嘉创路至南北里中路(含)、南北里中路潞西路至玉江家园西路(含)、玉江家园西路南北里中路至经海九路(含)、经海九路玉江家园西路至太平西二路(不含)、太平西二路(不含)、潞西路太平西二路至站前街(不含)、站前街(不含)、荣海大街(不含)围成的区域以内道路:每天6-23时禁止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通行;全天禁止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畜力车通行。
五、军队、武警车辆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环卫车等特种车辆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北京市大兴区: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对部分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中指出:自2019年1月1日起,对大兴区部分道路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管理区域包括:京开高速公路西辅路(含)、南五环路(不含)、京良路南五环至芦求路之间路段(含)、芦求路(不含)、佟前路(含)、永华路(含)、兴华大街(含)、林校北路(含)围成区域以内道路。
二、管理措施:
(一)昼夜禁止摩托车进入本通告划定区域内道路行驶(不含京良路南五环至芦求路之间路段)。
(二)每天6时至23时,禁止本市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进入本通告划定区域内道路行驶。
(三)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机动车进入禁限行区域以内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
(四)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在划定区域内道路行驶。
(五)下列进京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军队、武警车辆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
2.持道路运输证件的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和省际旅游客运车辆。
(新媒体责编: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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