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各地交警部门都开展了“一盔一带”行动,引导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带头盔,保障自身安全。为了加强电动车规范管理,《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此前大伙格外关心的头盔问题有了明确规定。
条例中对电动自行车戴头盔的问题分为了两类,一类是针对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这类车主倡导戴头盔但并不强制,但对于旧国标的电动车则必须佩戴头盔,否则将处以罚款。
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教导员 苏铮列
我们以前的大绿牌,还有小绿牌,新国标之前的这两批电动自行车,骑乘上路是要佩戴安全头盔,违反规定,不佩戴的,将依法处以罚款20元。
据了解,南宁交警将从9月1日开始,加大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头盔的现象进行处罚。
电动车违法充电 个人与单位都将受罚
条例还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时不得存在违法行为,在室内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和监护等防范措施。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管理者、充电设施服务经营者应当设置专用插座,安装漏电保护等安全装置。
南宁市消防救援支队新闻宣传处助理员 陈阳
在那个楼道,还有走廊、楼梯间等地方停放电动车并充电的,还有一个情况是在没有防火分隔房子里面进行充电的,违规使用老化电池,并且拉线充电的,这些情况都是属于违法的行为 ,处以个人是500元以下罚款,而对单位将会处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市民在生活中如果发现了消防违法行为,可通过96119或“南宁消防微信便民平台”向消防部门进行举报。
购买电动车认准“3C认证”标志 不符国标可向12315举报
此外,条例还明确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和维修的监督管理。新国标电动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千克、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中心工作人员 颜红日
不可以通过改装和改动电动自行车,使它超过原车出厂设置的一个额定的功率,也不可以拆除这个限速的装置以及脚踏的设备,也不可以拆除这个车速的提示音装置,此外加装蓄电池,加装伞架和车棚也是不允许的。
据了解,没有CCC认证的电动车将无法办理入户上牌登记。电动车经营者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相关规定,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它经营活动中使用未经认证的电动车的行为,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电动车进行非法改装的经营者,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并按每改装一辆车罚款1000元的处罚标准进行处罚。
(新媒体责编:zfy2019)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