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是协助乡镇、街道参与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力量。为更好发挥劝导员的作用,更加规范他们的“劝导动作”, 3月7日,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对新乡镇治华村、龙泉村、三水村、合作村、万顺村和新乡社区6个劝导站的18名劝导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要求每个劝导员学会“五必查”、“五必劝”,更好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服好务。
劝导员培训由新田公巡大队负责组织实施,由民警采取理论讲解与现场劝导相结合方式。理论上主要强调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劝导队和劝导员设置的意义、主要工作职责、运行规范以及考核评价。现场劝导主要讲解指挥车辆安全停靠接受劝导的基本动作以及劝导员自身安全防护。
据大队长李亮介绍,通过培训,主要是要让劝导员更加熟悉业务,尤其是要熟悉“五必查”、“五必劝”以及“查、看、劝、宣、纠、报、封” 七大勤务要求。
“五必查”,就是对五类重点车辆必须检查和进行安全提示,即7座(含)以上面包车、农村区间客运车、低速货车、摩托车、拖拉机。
“五必劝”,就是对五类交通违法行为必须进行劝导或制止,即货车、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机动车上路行驶;机动车、电动车超员;摩托车不戴头盔;酒后驾驶。
对于“查、看、劝、宣、纠、报、封” 七个动作的勤务要求,基本上概括了劝导员“应知应会的基本动作”。比如,查,即查看驾驶人员证照是否齐全、是否买保险;看,即观察过往车辆是否有号牌、是否超员,摩托车驾乘人员是否戴头盔;纠,即对无证驾驶、超载、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进行纠正,消除违法行为等。
培训会对劝导员提出了严格要求,要求劝导员起到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模范带头作用,严把镇口、出口村等重点路口,认真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意识。发挥自身在维护辖区交通秩序、纠正、制止交通违法行为和宣传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营造不文明行为有人劝、安全隐患有人治的良好氛围,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让劝导站成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岗哨”。
通过培训,劝导员们纷纷表示对自己的工作职责和“规定动作”有了更深的了解,在后期的工作中会更好地发挥作用。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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