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瓮安县召开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瓮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宋鹏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针对不同的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对未办理临时通行证进入城区的大中型货车要依法惩处,要进行广泛的宣传引导,深入运输企业和施工工地,提醒驾驶人员遵守交通法规,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予以曝光。交通部门要规范执勤执法,严肃执法纪律,坚决杜绝公路“三乱”,全力营造一个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出行环境。
据了解,为规范城区交通秩序,进一步优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降低城区大气和扬尘污染,从2018年12月24日起,瓮安县限制大货车、危化运输车、工程运输车、商混车、渣土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履带式工程车等大型货运输车辆驶入城区,禁行范围是七星路、文峰大道、新区大道、河西大道等重点路段,相关车辆需绕道行驶。执法部门将依托电子警察、天网监控和设卡查缉等方式,依法查处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新城区施工或运输货物确需进入城区的车辆,必须持有关证明、驾驶证、行驶证等手续到县综合执法局办理临时通行证并报瓮安县城市道路文明畅通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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