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昆明市财政局金融合作中心了解到,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昆明市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已累计垫付事故146起,对216名受害人进行救助,垫付救助基金2113.72万元。其中,2018年全年对28名受害人进行救助,垫付救助基金276.48万元,包括垫付丧葬费13.51万元,垫付抢救费262.97万元。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昆明市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2012年设立。近年来,在公安交警部门、全市医疗卫生部门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昆明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工作帮助一些受害人获得及时救助。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公安交警部门的配合下,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能够及时了解掌握事故相关情况,完成垫付申请材料的收集和初步审核,同时也便于交通管理部门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在市卫计委的支持下,全市各医疗机构建立抢救绿色通道,符合救助的事故受害人得到及时抢救,受害人生命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在市民政部门的配合下,相关丧葬申请材料准备齐全,保障了丧葬费用的合理垫付。
记者了解到,为规范基金管理,宣传救助基金政策,同时也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昆明市财政局网站、交警部门网站等会及时公布救助基金相关管理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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