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公安交管部门同步启动了交通违法有奖举报措施。截至5月2日中午,已有1.7万余名市民实名注册参与,并上传举报8类交通违法行为1775起。
市民举报上传的交通违法包括“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机动车跨压实线、导流线”“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穿插等候车辆”“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故意遮挡号牌”和“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举报形式主要以图片为主,96%以上注册者通过天津交警微信小程序进行举报。举报最多的是“违法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交通违法行为,占751起。公安交管部门介绍,这与目前正处于“五一”小长假期间,高速公路流量猛增有关。被举报的交通违法,经公安交管部门确认后,将给予举报人20元或100元的奖励,每名举报群众每月最高可获得10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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