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国家公务员面试公告: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系统
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系统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首批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调剂进入面试人员均已在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bm.scs.gov.cn/2018)公布。为方便广大考生提前做好面试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各直属海事局面试时间为2018年3月8日至12日之间。面试具体日期、地点以各直属海事局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地点一般在直属海事局所在城市),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关注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网站(www.msa.gov.cn)和所报考直属海事局网站。各直属海事局的面试公告将于近期在以上网站发布。
二、面试前需提交的材料
考生面试前,须按所报考直属海事局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身份证明材料和满足所报考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可先参考附件1准备,具体要求应以直属海事局的要求为准)。请广大考生提前准备有关材料。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并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三、面试确认
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应按各直属海事局面试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面试确认。如自愿放弃参加面试,请在面试确认截止前,将《放弃面试声明书》(见附件1)的书面材料传真或邮寄至所报考的直属海事局。对放弃面试又不按要求提交《放弃面试声明书》的考生,将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有关面试确认具体事宜见各直属海事局面试公告。
四、特别提醒
(一)请广大考生近期务必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以便招录机关能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考生。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所报考的直属海事局(各直属海事局联系方式见附件3),否则后果自负。
(二)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本人在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费用和体检费用按照有关规定由所报考的直属海事局承担。
(三)有关面试的其他具体要求以各直属海事局面试公告为准,请广大考生注意并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安排好交通和住宿,注意安全。
(四)本预告适用于报考上海、天津、辽宁、河北、山东、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黑龙江、深圳、连云港海事局的考生。
附件:1.面试提交材料清单及相关样本
2.考察联系表
3.各直属海事局联系方式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18年2月6日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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