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玉屏交警在科目一理论考试考场查获一名利用高科技设备作弊的考生龙某,其成绩被监考工作人员当场取消,并禁考一年。
当天上午10时许,玉屏交警车管所工作人员在组织科目一理论考试时,发现一名龙姓男子在考试中神情紧张,举动异常。见此情形,监考人员走到该考生身边,并对其胸前口袋、耳朵等部位进行重点查看,最终,监考人员发现该考生耳朵中有异物,经检查发现该异物为耳机,并在其口袋中发现其它作弊工具。随即,监考人员对其违规作弊行为立即予以制止。
经查,考试作弊人因自己文化程度低,担心科目一理论考试不过关,便想到带上高科技设备进考场,企图走“捷径”通过科目一考试。
根据公安部123号令第七十八条规定: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它科目成绩无效;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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