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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逃逸及醉驾 南昌24人被终身禁驾

    7月1日,中国江西网记者从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了解到,南昌交警向社会公布2018年上半年终身禁驾人员名单,其中“造成交通事故逃逸”为主要原因。

    记者从吊销名单上发现,名单共计24人。其中,2人因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22人因交通事故逃逸构成犯罪。

    交警特别提醒,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拨打122报警,及时救助伤者,不要抱着任何侥幸心理逃离现场、逃避处罚。

    具体名单如下:

    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一百零一条之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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