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旌阳区交通运输局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车辆管理所,规范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对《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调整完善,并召开专题会议
专题会议上,区交通局全体路政管理人员及驾驶员认真学习了近期部分地区及单位涉及公车私用的通报,区路政所所长郑大学详细解读了新修订的《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要求各队室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强调全所管理人员要率先垂范,严格执行,所法纪督查室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是从车辆的管理使用、驾驶员的管理、车辆的保养维修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制度要求,所办公室要结合车辆管理实际情况,不定期的开好驾驶员的安全和纪律教育会议,督促驾驶员牢固树立安全和纪律意识。“严禁驾驶员在非工作日、非执行公务外擅自动用公务车,要求下班后、双休日和节假日期间,车辆必须入库实行集中封存停放”,所办公室、法纪查室要不定期对公务用车使用和停放情况进行抽查,对未按规定使用及停放的驾驶员和车辆使用人,由法纪督查室进行查处并予以通报。制度还明确了相关处理规定:对不遵守管理制度的,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倒记分处理、纪律处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解聘处理。
(新媒体责编:wb001)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