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11月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联合市道路客运管理处,在全市开展城市公交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以规范公交从业人员驾驶行为和运营服务行为为重点,依法查处一批城市公交车驾驶人违法违规行为。
行动重点整治驾驶人不遵守道路交通信号,闯红灯、压线行驶、实线并道、乱鸣喇叭、斑马线上不礼让行人等违法违规行为,行车时与他人闲谈、使用手机、吸烟等影响安全的驾驶行为,以及野蛮驾驶、开“斗气”车;公交车进站时不在指定地点停靠,在停靠站以外路段或者马路中间停车上、下乘客,出站时不按车道行驶、违规变换车道以及社会车辆挤占公交车站;公交点位设置不便民、不安全和影响交通秩序的公交站点,公交站点设置不够合理造成多车同时靠站、乘客下车疏散慢、公交车辆排队进站时间过长而不进站、站外停靠发车,导向车道线设置不合理、不清晰导致公交车辆出站急变道、连续变道,造成的车辆违法违规等问题。
同时,行动还将对公交车驾驶人的服务态度、衣服穿着、文明用语,以及不按核定线路行车、不按规定站点停靠等服务行为,采取群众检举的方式进行查处;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公交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频发、多发问题的公交企业实行约谈通报。
整治期间,市道路客运管理处和市交警部门将对公交客运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检查;对公交客运企业管理人员和公交车驾驶人的学习情况进行书面抽查,抽查不合格的,将督促公交客运企业重新组织培训教育。同时,交警部门还将协同各区(市)县交警大队对辖区所有公交企业下属的公交车驾驶人及公交车辆进行逐人逐车清查。
行动还将通过现场实地考察、征求公交驾驶人意见和社会公众意见等方式,结合公交车运行实际,对设置不合理、不安全和影响交通秩序的城市公交站点、专用道路和交通标志、标线污损、缺失或设置不合理的进行优化、维护、调整。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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