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进行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改革,市交通运输委全程积极参与,全力支持配合改革,市政交通工程项目也纳入了此次改革范围。市交委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市交委在行政审批中比较特殊,承担两个角色,一是审批者,作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使审批管理职能,二是被审批者,作为市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主体,以申请人身份向相关部门办理审批。“鉴于深圳用地紧张,交通建设用地的线性特征,用地极难,因此,我们对改革的迫切性和必要性有更深刻的认识,力度也非常大。”
房建类项目:直接减少4个审批事项
据介绍,此次改革中,对于房建类项目,市交委主动提出减少事项,直接减少了4个审批事项,并整合优化了市政道路和公路路政事项,由10个融合为1个,方便申请人网上办理,并优化实施方式和流程;
针对房建项目的改革措施包括:
一、主动提出不再审批永久路口。改由规划国土部门直接审批,内部征求交委意见。
据介绍,该项改革将减少审批部门和环节,减少部门间的不一致意见给项目单位造成的困扰。但交通运输部门保留占用挖掘道路和临时路口审批。因该事项直接影响道路设施完好和安全,也影响交通畅通,需进行审批管理,并加强监管,有序进行。
二、主动提出不再单独开展房建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审查,改由规划国土部门在选址和方案设计核查阶段内部征求交委意见。
市交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圳作为现代化大都市,机动车保有量多,出行量大,空间开发强度高,有赖于科学合理的交通组织和设计,交通运输部门保障城市交通畅通,非常有必要参与项目建设规划、选址和方案阶段,提出交通衔接和改善的意见。但通过改变实施方式,可以减轻申请人负担,压缩事项办理时间,同时保障了交通运输部门提前介入的需要。
三、主动取消机场规划用地使用审核和建设项目方案审核两个事项。改为由规划国土部门内部征求交委意见。此举减少20个工作日的审批时限,也减轻了申请人负担。
交通工程项目:审批时长压缩至90个工作日内
对于牵头的交通工程项目,市交委进一步梳理优化流程,压减时限,交通建设项目审批时长由过去的200多天,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
据介绍,在发改、规划国土和人居环境、水务、城管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大量并联,减少前置,只保留主干流程,前期经费下达、选址和用地预审及方案设计审查、可研审批、初步设计审查、概算审批、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7个环节,其他事项均纳入并联审批,并压减各环节时限。
对于市政交通项目,鉴于初步设计已经过审查,不再单独要求进行施工图审查备案,取得强审单位审图合格证即可。
合并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不再单独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项目单位申请施工许可时,质量安全监督站主动获取项目信息,纳入监管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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