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发布公告称,为缓解城市道路拥堵,提高道路通行通力,遏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及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05号令)》,现将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第三大队新增电子监控设备采集交通违法行为设置地点向社会予以公告。
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止,2018年9月1日起交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对违法车辆予以处罚,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具体设置如下:
序号 |
地点 |
违法行为采集范围 |
1 |
前进西路与十里河南路交叉路口南北双向 |
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逆向行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
2 |
德化路与十里河南路交叉路口南北双向 |
|
3 |
十里大道九江职业技术学院路段南北双向 |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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