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市警方获悉,镇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即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集中治理行动,重点整治机动、电动车及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电动车速度快,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不强,在驾驶过程中存在闯红灯、逆向行驶、超速行驶、超载行驶、变道行驶等陋习,导致电动车频发交通事故。与机动车相比,电动车平衡性差,制动性能差,一旦发生碰撞,极易人车倒地,后果不堪设想。造成电动车驾驶人受伤或死亡等严重后果的也大多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市交警支队京口大队副大队长张久召介绍,骑车人对交通法规知识缺乏基本了解,自身交通安全意识普遍比较淡薄。“其实我们的整治行动一直在进行,大部分电动自行车车主认为,电动自行车可以不用上牌,方便省事,又不用担心违章,偶尔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还不用担心记分和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因而管理中处罚力度偏低。大量不合格的、无牌证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造成非机动车事故不断呈上升趋势,从而成为新的马路隐患。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全市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一般程序事故300余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0%。其中,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因交通违法造成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共100多起,造成30余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死亡,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30%左右。
市交警部门提醒:在整治行动中,交警对违法者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劝导及罚款,提高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文明出行。对不服从交警指挥,阻碍交警执法的非机动车驾驶人可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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