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大参考

    武汉出租车违法运营将“顶格”处罚

    运营车辆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合法运营手续的罚款3万元;驾驶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营运的罚款3万元;拒载、议价、绕道、拼客、中途甩客倒客的罚款2000元……武汉市客管处近日发布《关于开展客运出租汽车运营秩序整治工作的通告》,将强力整治出租车营运秩序,对出租车违法运营、扰乱社会治安等行为一律“顶格”处罚。

    “企业管理不到位,司机服务不规范就是‘自砸饭碗’。”武汉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武汉交通、公安、城管、各区人民政府等联合将在武汉“三站一场”、繁华商圈、主要景点等窗口地段,开展客运出租汽车违法营运行为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包括营运车辆、司机未取得合法营运手续,未携带服务监督卡或未亮证服务行为;拒载、议价、绕道、拼客、中途甩客倒客行为;改装计价器行为;车容车貌“残破花”“脏乱差”、车内吸烟或者营运中进食等行为。

    根据通告,驾驶员拒载、议价、绕道、拼客、中途甩客倒客的,处以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武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吊销从业资格证;造成恶劣影响的,由武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收回巡游车经营者对应车辆经营权指标。驾驶员未随车携带合法运营证件、车容车貌“残破花”“脏乱差”、车内吸烟或者营运中进食的,处以200元罚款。

    武汉市客管处负责人称,这些行为在按条例规定上限进行处罚的同时,还将纳入企业和司机的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力争4月底前,机场、火车站出租车运营秩序明显改观;8月底前,全市出租车运营秩序整体好转。

    (新媒体责编:wb001)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