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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明确车行道乞讨违法 妨碍交通安全将罚款

    “每次经过沂河路和蒙山高架交会路口处,都会遇到在路口乞讨的人,除了年龄各异的乞讨者外还有各种各样发广告、发名片的,实在是影响不好。”近日,有山东省临沂市民多次向本报反映。市民不仅关心路口的通行状况,更是担心这些人的人身安全。

    无独有偶,在城区的一些主要路口,衣衫褴褛或者造型各异的乞讨者时常可见。网友“沂河清风”最近反映称,在通达路与金雀山路交会路口处也是经常存在乞讨的现象,此外,解放路与沂蒙路交会路口处也时常会有乞讨者出现。有细心的市民总结发现,主城区通达路以东区域路口乞讨现象并不多见,而沂河路与蒙山高架交会处可以说是重灾区,“每次路过都有人在乞讨发广告,这样的现象几乎已经成为了这个路口的常态了。”

    现场:乞讨者在路口频繁骚扰过往车辆

    17日,记者来到沂河路与蒙山高架交会路口,在路口处见到了两名乞讨者,两名乞讨者都是老人,有一位老汉每当红灯亮起时便从路口处挨个来到车旁,将手中的缸子举到车窗处并频频点头;另外一个老汉则拿着个鸡毛掸子随意地给车扫两下车前窗。记者在路口发现,多数车主都逃不开这些人的“骚扰”,无奈拿出零钱给乞讨者。不一会的功夫,两名乞讨者就讨到了近20位车主给的零钱。

    采访中,几位车主纷纷表示对路口乞讨的行为非常反感。市民苏先生说,他经常在这个路口以及沂河路其他一些路口遇到乞讨的人。这些人的手法大同小异,要么拿个鸡毛掸子象征性地擦几下车窗,随后就伸手讨钱,要么就不停地敲打车窗,要么就是露出身体的不健全部位博取同情。“有的时候等红灯没注意,突然一个人在旁边伸手,好几次都被吓得一哆嗦。”还有一些市民表示,每次遇到乞讨者都会有段时间的心理斗争,给了钱怕他们长期以往守在路口,不给钱吧一直敲,良心还有些不安。“最可恶的就是有些人甚至直接拿出二维码收款,让人哭笑不得。”

    警方:妨碍交通安全将处罚款

    在红绿灯路口乞讨或者发放物品,不仅影响道路的正常通行,还容易引起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表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人进入机动车道,妨碍了车辆正常通行,给行车秩序埋下了安全隐患,也影响了机动车的通行速度,是典型的交通违法行为。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三条明确规定,遵守交通文明行为规范,不得在车行道内实施兜售、发送物品或者乞讨等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在车行道内实施兜售、发送物品或者乞讨等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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