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一项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也是一种应急性救助基金,可垫付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只要事故当事人符合申领条件经过审批后,基金会将最大可能的为抢救伤者提供保障,减少因交通事故后未得到及时救助而造成伤亡。
2020年6月16日凌晨5时许,家住莱西市姜山镇的货车司机黄某某开车行驶至G15沈海高速胶州路段时,发生追尾相撞交通事故,受伤后的黄某某被紧急送往胶州市中心医院抢救,经医生诊断:开放性骨盆骨折、胸部损伤、肋骨骨折、闭合性颅脑损伤轻型脑震荡等身体多处部位损伤,急需医疗费用高达六万多元人民币。
青岛交警同三高速公路大队事故科民警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村民黄某某家中有两个年幼的孩子,妻子靠摆早餐摊生活,每月生活开支经常是入不敷出,面对巨额的医疗费用让本来生活困难的一家更是雪上加霜。
得知这一情况后,事故科办案民警第一时间启动道路交通事故救助金申请流程工作,积极协调当地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协助黄某某的妻子为其办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材料审批等手续。最终,救助基金通过严格审核后申请成功,办案民警将救助金支票及时送到了伤者黄某某手中,为这个困难家庭解决了“燃眉之急”。(通讯员 刘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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