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宜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危险货物码头无附证无环评手续问题整改工作,市交通港航部门采取“四个结合”的方式,强力推进无附证无环评手续码头整改,收到了显著成效。
一是政府领导与部门协同相结合。根据市《任务清单》和省治理非法码头联席办要求,整改工作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交通、港航、环保委密切勾通协调,研究指导无附证无环评问题整改工作。相关单位多次召开党委会、专题会进行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按照“五严”和“五个决不放过”的原则,逐项制定了整改方案及整改措施建议。
二是安全除患与无附证问题整改相结合。交通港航部门会同宜昌海事局、长航宜昌公安分局,聘请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专业机构,对全市所有危货码头开展了联合安全和防污染检查,在联合检查的基础上,分两批次召开全市危货码头现场安全作业条件联合审查会。对码头2016年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审查验收、对码头是否具备安全生产作业条件进行了审查评定,对新发现问题隐患提出了整改措施意见,并严格开展问题隐患的整改督办及验收。对2016年度未有效通过年度核查的危货码头,在经联合审查满足安全生产作业条件,并有效落实问题隐患整改的基础上,予以通过年度核查,换发《港口经营许可证》及《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
三是全面清查和分类处置相结合。全面清查危货码头历史资料,并经市环保局核实,确认未落实环评手续码头情况。第一时间将存在问题相关危货物港口企业进行通报,并要求相关县市区港航局及危货港口企业就存在问题对接当地环保部门,按当地环保部门要求,严格落实整改,各地环保部门也明确提出了限期完成环境影响现现状评价,上报备案的整改要求。
四是严格督办和提供便利相结合。交通、港航部门根据各码头整改时限、责任人、措施等,对整改进度每周进行跟踪掌握,定期全市通报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强化协调督办力度,整改情况及时通报市环保局。市环保局对危货码头环保评价审查、报备工作开通 “绿色通道”予以优先安排。
截止目前,全市家无附证码头已经完善手续,7家无环评手续的危货码头,已经整改完成6家,剩余一家历史遗留问题码头已提请市政府研究明确环评手续整改处置意见,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落实码头处置措施。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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