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在永嘉县岩头镇溪山大街与状元路交叉路口,一辆正三轮摩托车通过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未让右侧车辆先行,被撞翻在地。三轮摩托车驾驶员及一名乘客受伤。
永嘉县交警大队岩头中队民警接警后赶到事故现场,发现一辆正三轮摩托车侧翻在斑马线前,右侧车身凹陷,车窗玻璃粉碎。摩托车右侧停着一辆农用拖拉机,拖拉机左前车灯位置有明显的碰撞痕迹。好在两名伤者均只是皮外伤。
民警勘查发现,当时,正三轮摩托车驾驶员金某载着一名乘客沿状元路由东向西行驶,车速较快,行到该交叉路口时,没有减速让右侧车辆先行,反而加速通过。驾驶农用拖拉机沿溪山大街由北向南行驶的季某忙踩刹车,但左侧车头与正三轮摩托车右侧车身相撞。
民警最后认定:造成事故的原因是金某通过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未让右侧车辆先行,要负事故全责。
岩头中队辖区近日发生好几起交叉路口交通事故,速度快、互不礼让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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