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安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坚持源头治理与路面查处、宣传覆盖与协力共治相结合,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考评问责机制、勤务调度机制,在县委、县政府的主导下,带头发动和联合县、乡、村、居、组、“两站两员”、“驻村辅警”、志愿者等多方力量,通过持续性、不间断的整治教育行动,取得了路面交通违法乱象、涉“两车”交通事故发生率双下降的良好成效,全县路面交通违法整治工作收到预期性效果。
该大队党委为加强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的整治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本地融媒体中心和新媒体平台,将制作的安全警示短视频进行推广,力争做到城区巡逻车音频全开,农村大喇叭天天响,道路安全法规大人懂、小孩知。该大队还要求民(辅)警在做好日常巡逻值守的同时,深入辖区街道、居委会、企业、学校、工地、乡镇等场所,利用流动巡逻车开展了“两车”整治大宣传,向全社会发放“致全县交通参与者的一封信”“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15万余份,并与全县各单位签订了承诺书,严禁各机关院落有未佩戴头盔、非法加装雨棚、遮阳伞的车辆驶入。
整治过程中,该大队联合县交通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宣传部等多部门,一面在全县境内的国、省道、城区主干道、县乡结合部、乡村集镇码头等场所,携带拆雨棚、雨伞工具,对过往车辆违规加装的雨棚、雨伞进行现场拆除;一面安排民(辅)警划区分片,积极联合街道、居委会、小区物业、乡镇村委工作人员,深入群众家中,免费为群众拆除雨棚隐患,最大限度减低群众出行安全隐患;一面安排大队监察室联合本地电台、电视台、头条新媒体设立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台,对违法行为予以曝光,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同时,还在县城区各个红绿灯路口安排志愿者轮流站岗,引导广大群众遵守交通规则,自行拆除和主动配合拆除车辆违法安装物。
据统计,自全县4月份整治行动开展以来,该大队共暂扣违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1155台;仅6月份,就查处电动车、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1481起、拆除违法雨棚894顶、小轿车不系安全带65起。(文/图:陈匿蓉 安乡县交通警察大队)
(新媒体责编:ww2021)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