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福建省泉州市政府印发《进一步促进水路运输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鼓励企业新增运力、促进企业规模发展、鼓励开辟国际航线、实施船舶贷款贴息4大部分,对做强做大泉州水路运输行业予以政策奖励扶持。
根据《实施意见》,水路运输企业新建或从泉州市域外购买船龄在15年(含)以内的5000载重吨及以上的船舶,每载重吨给予一次性奖励100元,船舶必须在泉州入户、自有并合法经营。
企业总运力规模新达到10万载重吨的,可获得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每增加5万载重吨的,再获奖励70万元。总运力规模已达到10万载重吨的,每增加5万载重吨同样可获70万元奖励。
《实施意见》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明确规定本地两家(含)以上水路运输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运力规模达到10万载重吨的,新企业可获100万元奖励,新企业在重组后运力规模基础上每增加5万载重吨也能享受70万元奖励。
企业新建成或从泉州市域外购买5000载重吨及以上、船龄在5年(含)以内,且符合交通运输部公布的节能减排标准的自有船舶,所实施的项目贷款利息补贴,按照年贷款利息的20%获得补贴,单艘船舶累计补贴不超过500万元。政策同时鼓励在泉金融机构把水路运输业列入支持重点,提供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另外,泉州水运企业新开辟以泉州港为出发港的国际航线(含港、澳、台湾本岛航线)并持续经营1年以上的(不低于36航次),每条可获奖励200万元。
据悉,目前泉州水运运力规模269万载重吨,在该扶持政策的激励下,预期每年可新增运力15万载重吨。扶持奖励政策从《实施意见》出台之日生效,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