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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出台新政扶持水路运输业发展

    11月10日,福建省泉州市政府印发《进一步促进水路运输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鼓励企业新增运力、促进企业规模发展、鼓励开辟国际航线、实施船舶贷款贴息4大部分,对做强做大泉州水路运输行业予以政策奖励扶持。

    根据《实施意见》,水路运输企业新建或从泉州市域外购买船龄在15年(含)以内的5000载重吨及以上的船舶,每载重吨给予一次性奖励100元,船舶必须在泉州入户、自有并合法经营。

    企业总运力规模新达到10万载重吨的,可获得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每增加5万载重吨的,再获奖励70万元。总运力规模已达到10万载重吨的,每增加5万载重吨同样可获70万元奖励。

    《实施意见》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明确规定本地两家(含)以上水路运输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运力规模达到10万载重吨的,新企业可获100万元奖励,新企业在重组后运力规模基础上每增加5万载重吨也能享受70万元奖励。

    企业新建成或从泉州市域外购买5000载重吨及以上、船龄在5年(含)以内,且符合交通运输部公布的节能减排标准的自有船舶,所实施的项目贷款利息补贴,按照年贷款利息的20%获得补贴,单艘船舶累计补贴不超过500万元。政策同时鼓励在泉金融机构把水路运输业列入支持重点,提供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另外,泉州水运企业新开辟以泉州港为出发港的国际航线(含港、澳、台湾本岛航线)并持续经营1年以上的(不低于36航次),每条可获奖励200万元。

    据悉,目前泉州水运运力规模269万载重吨,在该扶持政策的激励下,预期每年可新增运力15万载重吨。扶持奖励政策从《实施意见》出台之日生效,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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