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季节性水上交通安全宣传。通过日常巡航、公告公示栏、短信微信平台做好冬季水上交通安全注意事项宣传工作,对船舶船员、渡船渡工、港口经营人、安全管理人员等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规范操作行为,熟练掌握冬季安全注意事项,消防、救生、防滑防冻等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通过动态监管和静态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港口、码头、航道、渡口渡船、航标及工作趸船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严抓重点水域、重点船舶检查,重点加大对船舶防火设施、设备等的检查,严厉打击船舶冒险航行、“带病”航行,督促船舶经营人做好防火、防爆、防冻、防滑等工作,保障船舶和人员上下船的安全。
三是加强涉水工程施工安全大检查。以在建涉水工程为重点,密切跟踪项目建设动态,严把施工作业船舶进场施工准入关,对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和应急管理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保障涉水工程施工安全。
四是加强应急预防和风险管控。通过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协作,建立和完善气象预警信息通报协调机制,利用手机短信平台、网络等有效手段及时发布水上通航情况、航道水位和极端天气预警信息,提醒船舶提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提高航道通航效率,加强应急值班,车、艇处于适航状态,随时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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