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第十三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其主题为“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发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源头防范作用,当日,由新疆巴州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库尔勒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办,巴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承办,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协办的全州第十三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主题活动启动仪式在库尔勒举行。
巴州党委宣传部、巴州公安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的与会领导在水晶启动球前按下活动启动键。活动启动仪式后,参会领导嘉宾和人员有序来到会场外的“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主题签名墙签字,为第十三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营造了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交通安全无小事、文明交通靠大家。“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不仅需要交通管理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更需要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为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文明出行的浓厚氛围,在活动启动仪式上,库尔勒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倡议广大的交通参与者积极行动起来,以“小我”带动“大家”,以个人带动人人,从今天做起,做文明人、行文明路、开文明车,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一、文明行车,礼让行人。不争道、抢道、占道,不乱停乱放、乱掉头,不闯红灯,不开“霸王”车,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保持安全行车车距,全程全员系好安全带,文明礼让斑马线,驾车行驶不分心驾驶,不向车外抛洒物品;二、文明行路,有序通行。从我做起,出行路上遵章守法,自觉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不随意横穿马路,不翻越隔离设施,不在机动车道内随意行走。严格遵从信号灯指示,过马路不做低头族,做文明人、走文明路;三、文明劝导,共建和谐。主动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随时提醒家人、亲戚、朋友和邻居,关注交通安全、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实践者和守护者;四、文明出行,传播安全。自觉学习和掌握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争做文明交通“宣传员”,积极投身到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中来,在工作之余、公共场所、朋友圈、微信群向家人、朋友、同事和身边人传播“文明出行、携手共创”正能量,。作为子女,要多关爱老年人,提醒他们注意出行安全。作为父母,一定要叮嘱孩子走人行道、走斑马线,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不闯红灯、不逆行,把“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库尔勒市文明交通贡献智慧和力量。(严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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